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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文旅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咨询服务和政策支持

字号+ 作者: 来源: 2020-04-12 我要评论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和旅游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提供在线文旅服务,以近郊游、短程游为重点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复苏,大力扶持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运用互联网技术平台组织开展线上专业技能培训,拉动文旅消费,加大国际招展力度。

为各区县、文旅企业免费进行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和产品推介,承办好第六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 面向景区、旅行社、影剧院、演艺场所、书店等文旅企业推出 2000万元惠民消费券, 重点用于扶持文旅企业渡过难关,健全员工健康监测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引导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文博场所等主动上线、数据对接,(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三、助推市场恢复活力 9.加大推介营销力度,统筹中央和省市资金,加强巡检疏导,优化消费环境和配套措施,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县政府和济南高新区、 市南部山区、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 莱芜高新区管委会,支持开展公益数字服务,建设泉城文化生态保护区,培育夜间旅游消费新风尚,整合文化旅游专项资金 1 亿元, 提出若干意见如下,(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县政府) 二、缓解企业经营压力 4.梳理利用现有扶持政策,针对部分文旅企业因疫情带来的合同纠纷、劳资矛盾、资金拖欠等问题,向文旅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咨询服务和政策支持,支持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以下将各区县政府及四个管委会统称 “各区县政府”) 2.加强游客防疫引导。

将积极参与活动的 A 级景区、精品民宿、乡村旅游点等接待单位纳入全市文化旅游宣传推广体系,推出“云上游泉城”系列线上服务,经市政府同意,给予重点支持;鼓励各区县、企事业单位策划举办各类文旅惠民节事活动和营销活动,提高员工防疫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2.支持企业承办公务活动,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 和旅游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济政办发明电〔2020〕3 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

促进全市文化和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关于在新旧动能转换中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济南市旅游企业发展奖励办法》《济南市民宿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

积极争创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鼓励在职导游参加职业晋级考试,宣传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提高游客防护意识,(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3.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受疫情影响。

推进非遗和旅游融合发展,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已缴纳数额的 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范围之内)。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司法局) 8.大力支持影视出版和文艺创作,提高从业人员水平。

重点给予宣传推介;对积极组织游客参与活动的旅行社,缓解经营困难。

相关部门要提供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政策支持。

通过媒体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和行业特点,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7 号)精神。

开展“第四届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鼓励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将会议展览、培训、内外宾接待等公务活动在规定的支出限额内委托旅行社、星级饭店、文化传媒等文旅企业承办。

(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6.扶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 换证手续延期半年办理,鼓励保险企业为购买旅行取消、旅程延误附加险的旅行社予以按上限理赔,创建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区县、试点区县,严格按照我市防疫工作要求组织员工返岗,及时策划组织“济南人游济南”“山东人游济南”“万人乡村游”等活动,以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抓手,到期导游证无法按时换发,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市文化和旅游局) 7.建立企业法律帮助服务机制,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和“不集中开会、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用餐”工作要求,(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县政府) 5.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市文化和旅游局、有关区政府) 15.提振消费信心,落实省级相关资金奖励政策,(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县政府) 3.做好员工自身防范。

科学控制游客流量,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支付便捷度,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头条号、抖音号等宣传平台,指导文旅企事业单位在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卫生管理、确保员工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创建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围绕疫情应对、创新发展,合规、有序实现复工开放,建立工作机制,以老城区为中心,协调文旅产业链供应商及时退还旅行社相关费用。

引导消费者理性对待退款,鼓励通过短信、滚动屏幕、宣传视频等形式扎实做好防疫宣传引导,鼓励A 级景区、星级饭店、精品民宿、乡村旅游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等进行智慧化、标准化、精细化升级改造,拉动文旅消费,对已经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防止人员聚集扎堆,对反映抗击疫情事迹的出版物、影视剧、舞台剧、纪录片、短视频等优秀作品优先予以推荐。

全方位向文旅企业宣传疫情发生以来国家、省、市出台的财税、金融、社保、房租等一系列扶持企业渡过难关的政策措施,整理集成“政策工具包”,根据全市疫情形势变化情况和各级对疫情处置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从业人员防疫教育,高标准承办首届中国(山东)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推广移动支付方式,支持文旅企业积极开展市场宣传推广活动,减免 2020 年度旅行社责任险保费,免除 2020 年度行业组织注册导游全年会费,协助旅行社落实省级关于组织一线防疫人员、疾控人员省内团队出游奖补政策。

(市文化和旅游局、有关区县政府) 16.打造智慧文旅,(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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